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十五日通過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全面禁止獸鋏,也因去年六福村動物園狒狒脫逃事件,增訂「東非狒狒」條款,未來若有保育類野生動物脫逃,業者須通報及負擔圍捕費用。
去年六福村動物園發生狒狒逃脫、圍捕事件,逃脫的狒狒最後中槍死亡,引發社會關注及責任歸屬等問題。行政院會通過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此增訂東非狒狒條款,修正第三十七條和增訂第五十條之一。
草案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於飼養或繁殖中,如有逸失,所有人或占有人應通報,自行積極圍捕,並得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協助圍捕,地方主管機關必要時也得主動圍捕,且協助圍捕所需相關費用由所有人或占有人負擔;而後續衍生的收容及暫養所需費用等,也得由所有人或占有人負擔。
草案這次也明定全面禁用獸鋏,對接動保法規範。農業部指出,獸鋏會造成誤觸動物的嚴重傷害,動保法已明文禁止獸鋏製造、販賣及使用,且不論是農民防治獸害或是原住民族狩獵,均有其它工具可替代,實務上也已極少使用,這次修法全面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