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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中學生輕生案 霸凌成立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豐原高中一名高中生一一二年二月輕生案,前學務主任等人涉霸凌原本學校調查結果不成立;但教育局退回學校調查報告要求重啟調查結果出爐,前學務主任、主任教官及一名校安人員確定霸凌成立。學校十七日召開教評會,決議將前學務主任停聘一年,校安人員已於事件發生後離職,學校不再錄用,主任教官由教育局召開軍訓教官人事評審會決議撤職。
教育局指出,此案在去年二月發生,教育局要求學校展開調查,但學校態度消極不作為,去年三月二十三日教育局出重手,將校長、主任教官、教官及學務創新人員等有關人員,全數調離現職。
學校調查前學務主任不當管教成立且情節重大,但僅予以記過一次處分;教育局對此無法接受,要求學校召開教評會,學校仍對前學務主任維持記過一次處分,教育局認為此懲處與「情節重大」完全不對等,去年九月間依教師法主動介入,召開專審會將前學務主任停聘一年。
教育局強調,有關前學務主任等人霸凌部分,學校去年六月底調查結果霸凌不成立,教育局無法接受,外界關注事證及疑點仍未釐清,去年七月四日將學校調查報告退回,後續家長提出申復一起追真相。
學校重啟調查報告日前出爐,確定霸凌成立,昨天學校教評會決議做出懲處,前學務主任停聘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