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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旅遊4大違法 再罰81萬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針對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春節期間在越南富國島丟包旅客,交通部觀光署日前勒令停業三個月,十七日再公布四項違法事實,裁罰新台幣八十一萬元,觀光署也已啟動修法,擬對旅行業提高違規罰則。
觀光署與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共同舉行記者會,觀光署長周永暉表示,富國島旅遊糾紛事件發生後,觀光署立即啟動應變專案小組,並由品保協會全力協助,第一時間讓國人回到台灣,經查證,年代旅遊有違反旅行業管理部分的事實,包括旅行社十團未依約定辦妥入住飯店、餐食及交通接駁,十團皆未與地接社簽訂的承諾書或保證文件,其中六團旅遊團體未與部分旅客或全團團體旅客簽訂旅遊定型化契約、及一團未依規定派遣領隊隨團服務。
周永暉說,年代旅遊依發展觀光條例裁罰,共罰八十一萬元。另,觀光署將持續強化定期及不定期查核旅行社,並委託公協會辦理旅遊糾紛精進措施及旅行業糾紛處理教育訓練,要求品保協會定期公告旅遊糾紛案件數量前五名的旅行社,提醒旅客慎選旅行社。
周永暉說,發展觀光條例對違規業者的處分太輕,應該要與時俱進,針對違規項目,調高處罰額度,擬提高一點二倍至兩倍,觀光署法規會已討論中,相關草案最快預計今年上半年出爐。
另外,觀光署將檢討修正旅行業管理規則,觀光署旅行業組組長湯文琦說,因現在出國團費都調漲,旅行社履約保證保險最低投保金額也考慮調高但這會加重業者的負擔,還需跟業者討論。
根據觀光署提供的資訊,目前甲種旅行社的履約保證保險投保金額是二千萬,但旅行社若有加入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投保金額可降為五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