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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府標售抵費地 江啟臣:中央地方共同合作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針對內政部誤植台中市政府近五年土地標售情況,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二十九日指出,中央擁有龐大資源,同時也有政策與相關法令制定權限,若認有不宜,自應先行溝通協調或檢討修正相關政策或法令,以供全國一體適用,而非逕自放話干預地方施政,徒惹政治爭議。
江啟臣表示,地方政府基於發展需要,自得依法行政並受議會監督,對民意負責,中央機關自應予以最大之尊重,並僅能為適法性監督。
台中市政府依法標售抵費地,內政部以新聞稿指此舉恐將導致地價、房價上漲,部長更公開建議用成本價賣給中央興建社宅。江啟臣說,地價、房價上漲是否僅台中市?抵費地之規定是否依據中央法令、有無違法之處?社宅興建台中市有無落後?而過去說好的二十萬戶社宅又在哪裡?用成本價賣給中央興建社宅,那地方政府債務,內政部是否承諾協助處理?
江啟臣還指出,先前台中市政府曾建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檢討修正容積代金規定,期能因地制宜,授權地方政府可將剩餘之容積代金統籌運用於其他公共建設,並透過審查機制把關,以縮小城鄉差距、均衡都市整體發展。
江啟臣表示,曾為此邀中央和地方協調研商,但目前仍未有具體結果。內政部長曾為地方首長,深知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之苦,禁止賣地又限制自有財源運用,讓地方建設捉襟見肘,中央不思協助提出解方,結果恐將導致地方發展受阻,絕非國人所樂見。
江啟臣強調,對於中央動輒對於地方政府各項施政指手畫腳,實為不妥應適可而止,除避免徒生爭議,中央地方對立,受害只有百姓,共同合作找出對策,才是福國利民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