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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指調閱快艇案違憲 白批荒謬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針對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擬提案要求成立金門快艇案調閱專案小組,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質疑違憲,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五日回應,這論調荒謬到極點,法學常識完全不及格,成立調閱小組與對偵查案件調卷根本是不同命題。
民眾黨團日前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臨時提案,要求成立「一一三年二月十四日金門近海快艇翻覆事故案」的調閱專案小組。然而,吳思瑤認為,根據大法官釋字七百二十九號,立法院只能在制度、預算及法律等事件對檢察機關進行通案監督,沒有介入個案調閱偵查卷證的餘地。
黃國昌五日與黨團副總召黃珊珊、幹事長吳春城舉行記者會,公布第二波司法改革法案。對於成立調閱專案小組遭質疑有違憲疑慮,他於會後表示,這種論調簡直荒謬到極點,法學常識完全不及格,大法官釋字七百二十九號是指立法院不可對偵查中案件向檢察官調卷,與成立調閱小組是兩個不同命題。
黃國昌指出,民進黨團在二0一三年馬王政爭引發的國會監聽風暴時主張成立監聽調閱小組;慶富獵雷艦弊案爆發時,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也成立調閱小組,兩起事件當時檢調都在偵辦案件。他說,真正界線是成立調閱小組後不能跟檢察官調閱偵查中的案卷,不代表不能成立調閱小組。
他認為,這是憲法基本常識,但民進黨團為阻礙立法院監督、護航行政部門,結果立委自我閹割國會調查權,令人遺憾。他痛批,這種惡意扭曲法律的言論,不僅凸顯法學常識不及格,也對釐清事實真相毫無幫助。
黃珊珊說,法務部有關偵查不公開的辦法中提及,針對國家安全、社會矚目案件,若有必要可有適度公開說明,吳思瑤大概不是唸法律,可以請教一下民進黨團書記長莊瑞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