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盜伐牛樟木 至少罰10倍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嘉義縣退休員警湯姓男子被控去年三月起夥同多名親友,利用承租阿里山林地盜伐牛樟木遭警查獲。嘉檢偵結,依違反《森林法》起訴六人,其中劉男因供出犯罪事證,建請減輕其刑。

檢警表示,五十六歲湯姓退警涉嫌夥同親友組盜伐集團,並利用承租阿里山鄉林地機會,於去年三、四月期間,多次持鍊鋸前往大埔事業區林班地裁切倒伏的牛樟木,再由劉男、羅男、簡男及安男等四人搬運及駕駛自小貨車運送下山。湯男等人盜伐四塊牛樟木重約二百六十公斤、價值四萬五千多元。

嘉檢偵結,依違反《森林法》起訴,依法湯男等人竊取及搬運珍貴牛樟木須加重其刑,且併科贓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