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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月發票千萬獎 2張未領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財政部二十二日表示,一一二年十一、十二月期一千萬特別獎及二百萬特獎中獎發票,至今各有二張及四張未領。未領的千萬大獎發票分別開在新北淡水的統一超商,以及彰化埔鹽的全家便利商店。
民國一一三年一、二月期統一發票將於二十五日開獎,財政部提醒,仍在兌領期限內的一一二年十一、十二月特別獎及特獎中獎發票,各有二張及四張未領獎,提醒民眾在今年五月六日前完成兌領,以免成過路財神。
根據財政部統計,截至目前,一一二年十一、十二月期未領的一千萬特別獎發票一共二張,均由超商開出,包含新北市淡水區學府路上的統一超商,開出的食品等一百四十四元發票;以及彰化縣埔鹽鄉彰水路上的全家便利商店,開出的一百二十五元菸品發票。
未領二百萬特獎發票則有四張,包含花蓮縣花蓮市重慶路上的統冠聯合生鮮超級市場,開出十六元發票;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上的中油開出五十元汽油發票;新北市林口區東湖路上的統一超商,開出三十五元飲品發票;以及台中市北區漢口路上的樂法,開出飲品七十元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