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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盜詐騙集團車手 四人被起訴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曾男與王男為白牌車司機,其等發現經常叫車的吳男、陳男是詐騙集團車手,且經常提領巨額贓款,王男乃與黃男謀議打劫,夥同馮男等人,以車包抄截堵二車手搭乘的車子,再分持疑似手槍、電擊棒等物,強行取走車手的九萬元贓款。詎其等仍不滿足,得知車手還要提領贓款,於是將車手載到山區等候,警方獲報趕到逮捕黃、馮兩人。彰化地檢署偵結,依加重強盜等罪嫌將曾男等四人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曾男與王男為白牌車司機,其等於載客期間,發現經常叫車的吳男、陳男是詐騙集團車手(二人另案調查中),且經常提領巨額贓款,王男乃與黃男謀議打劫,夥同馮男等人,先由曾男將車手即將在一間國小前下車的訊息,通知馮、黃,一行人即開車前往,
其等到場後,以車輛一前一後包抄截堵吳、陳兩車手所搭乘的車子,再分持疑似手槍、電擊棒、棒球棍等物,將兩車手團團圍住,李男(尚未到案)並以手槍抵住吳男頭部,要求其等交出所提領的贓款。吳告知在車上,黃即上車強行取走車手當日提領的九萬元贓款。李男另搶走吳男的一枚金戒指。
詎其等仍不滿足,繼續逼問,而得知車手還要於當日晚上提領贓款,於是將車手載到山區,喝令二車手蹲在路旁,擬等候當晚繼續提領另一批贓款再予行搶。嗣警方獲報,在彰化縣芬園鄉發現搭載兩車手的自小客車,遂當場逮捕黃、馮兩人,並扣得木棒三支、料理刀二把、手機及贓款九萬元等證物。曾男否認犯行,辯稱是同案被告王男以債務逼迫他合作等語。惟檢察官不採信,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