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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高市議員陳粹鑾涉貪二審維持原判10年5月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國民黨前高雄市議員陳粹鑾涉服刑時指示現任高市議員的女兒鄭安秝製作不實助理名冊,詐取近四百五十萬的助理費,高雄地院依貪污等罪判陳粹鑾十年五月,高雄高分院十一日維持原審刑度。至於王姓服務處主任則因曾自白涉貪,進而協助檢調釐清案情,且王女和鄭男均是依照陳粹鑾指示行事,因此將二人依貪污、詐欺罪各判二年六月、一年四月。陳粹鑾女兒鄭安秝部分,高雄地檢署認為是不知情按母親指示行事,依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國民黨前高雄市議員陳粹鑾涉服刑時指示現任高市議員的女兒鄭安秝製作不實助理名冊,詐取近四百五十萬的助理費,一審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陳粹鑾否認貪污犯行,辯稱助理是因欠錢才工作抵債或幫忙跑腿寫輓聯等雜務,助理薪水有的是用來抵債,有的則是回捐服務處,並非由她拿走。但法官不採信其辯詞,認定聯手王姓服務處主任和兒子鄭姓男子涉貪新台幣近四百五十萬元,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判十年五個月徒刑。至於王姓服務處主任則因曾自白涉貪,進而協助檢調釐清案情,且王女和鄭男均是依照陳粹鑾指示行事,因此將二人依貪污、詐欺罪各判二年六月、一年四月。陳粹鑾女兒鄭安秝部分,高雄地檢署認為是不知情按母親指示行事,依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檢調發現陳粹鑾仍在獄中利用兒子探視機會,指示女兒製作不實助理名冊,事後再向高雄市議會以人頭浮報助理費,九年多內共詐取近四百五十萬元。高雄地檢署偵結後,將她和王姓助理以及陳粹鑾鄭姓小兒子依貪污、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起訴。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十一日上午審結,判決陳粹鑾維持原審十年五月刑度,其兒子鄭男刑度不變,但獲緩刑四年,二人均還可上訴。王女部分則因宣判前就已撤回上訴,宣告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