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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8件申請案爭取參與區塊開發第2期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經濟部完成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2期選商收件作業,目前已有6個開發團隊,8個風場親送申請案,分別來自臺灣本土、歐洲、美洲等地開發業者,持續共同合作推動臺灣再生能源、能源轉型的步伐。
經濟部說明,臺灣累積風場開發推動經驗及各界寶貴意見,區塊開發第2期選選商在制度上新增包括產業關聯項目自選、加大風場可開發容量、給予一年的併網彈性、履約保證金可分批繳納等機制,持續完善選商制度,以吸引國內外優秀開發商投入臺灣離岸風電開發。
對於國際原物料上漲、融資成本提高等外在環境下,經濟部積極與開發商溝通交換意見,務實探討解決方案,提供更多合理且具彈性作法,並秉持合理、合法精神,提供更友善的開發環境,完備臺灣離岸風電投資環境。
臺灣過去在疫情、俄烏戰爭等外在環境考驗下,持續推動離岸風電建設,目前風電設置容量已達2.33GW,為全球少數離岸風電突破2GW的國家。本次區塊開發選商亦面臨建置成本飆升的嚴峻挑戰,但經濟部考量臺灣企業為因應國際減碳的趨勢,有大量綠電需求,離岸風電開發勢在必行,故在兼顧能源轉型、國內產業發展及淨零減碳的目標下,努力排除困難與挑戰,本部感謝各開發商持續選擇投資臺灣,一起公私合力攜手前進,達成離岸風電設置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