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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墓釀野火 舉發9件每張罰3千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今年清明節掃墓引發野火不斷,讓消防員疲於奔命。消防局針對違規田野引火燃燒共開出九張舉發單,每張裁罰三千元罰鍰。
消防局指出,開出的九張舉發單,包括玉井區三件、佳里區二件,及將軍區、新市區、學甲區、官田區各一件。
台南市已公告禁止田野引火燃燒行為,一旦有違反消防法,立即開出舉發單,另造成空氣汙染或影響財損、人命傷亡,再依空汙法等相關法規處罰及究責。
消防局每年在重點墓地派遣各轄區消防隊啟動墓地巡視防護、實施防火宣導,發放小水袋,預防火災,但仍會發現違規引火燃燒田野行為,提醒民眾每年掃墓不燒紙錢,盡量以功代金取代燒金紙,避免產生野火造成空氣汙染及不必要財物損失或傷亡。另外,切勿用火除草,農田收成整地勿焚燒稻草,以免觸犯消防法規遭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