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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過斑馬線遭撞死 駕駛和解獲緩刑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三歲余姓女童去年跟媽媽過馬路,被杜姓孕婦開車撞死在斑馬線上,女童母親重傷住院,引發社會關注。杜女坦認犯行,與女童家屬和解,家屬也希望此案可盡快告段落。台南地方法院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杜女兩年,緩刑五年。
杜女於二0二三年五月八日上午九時五十二分開車,沿北區忠義路二段北向內側車道由南往北行駛,至成功路口欲左轉時,適余母手牽女童,徒步走在忠義路二段由南往北行人穿越道,過馬路之際,杜女疏未注意,駕車左轉至成功路西向車道上,撞擊行走在行人穿越道上母女,女童倒地不起,經送醫急救仍因傷重不治。
杜女自首坦承犯行,她說,當時要左轉,路口沒有左轉燈,她只注意對向有來車沒有減緩速度,卻未注意左轉後前方行人穿越道情況,未暫停禮讓行人,即貿然左轉致撞擊女童致死。
法官認為,余姓母女走在行人穿越道上,無任何違規之處,杜女應負全部過失責任,且過失態樣不輕,惟念及杜女犯後自始均坦認犯行,並積極與家屬調解、彌補損害獲得原諒,給予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