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近日有所謂「網軍」於PTT指花蓮縣政府0二0六震災善款補助石材業者、夜市抵用券不當、約聘人員越權等,縣府對於因選舉,散播不實言論及轉載錯誤的「假資訊」,打擊縣府團隊士氣深表遺憾,為捍衛縣府名譽,已委任律師近日提出告訴。
花蓮縣政府強調,從沒有運用震災善款支應石材及觀光產業,震災當時縣府原有參考行政院重建專案小組第四次會議,中央給予花蓮的產業紓困建議而提案,但當時因有雜音與異議,縣府最後考量遂未照中央建議的方案執行。
「網軍」引用一0四年媒體報導縣府以第二預備金辦理夜市抵用券,縣府駁斥說明,當年「鼓勵花蓮縣國中小師生夜市體驗教學暨行銷計畫」係配合行政院一0四年底「消費提振措施」,以東大門夜市為主體,結合觀光、教育、文化等概念,鼓勵花蓮縣國中小學生遊覽東大門夜市,多角度學習體驗。惟花蓮縣東大門夜市成立之初並無編列相關預算,故依據預算法規定,動支首長第二預備金支應。
針對縣府「約聘比考進去的公務員大」,還可能頤指氣使指揮公務員做事,縣府澄清此為莫須有,約聘人員之進用均依規定辦理公開甄選,且約聘人員奉公守法,遵守行政倫理,並未有「約聘人員都有背景,還可能頤指氣使指揮公務員做事」等。
縣府原考量相關不實資訊流傳係因民眾接觸錯誤訊息所致,一再於媒體上澄清希望以正視聽,但有心人士並未因縣府澄清而知所節制,反而持續在網路上惡意散佈。為遏止謠言並捍衛名譽,縣府將委任律師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