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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噪音車陳情路段公布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環保局公布去年下半年十大噪音車陳情路段,經路邊攔檢及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加強稽查管制,今年度至三月底已取締告發二百七十四件,共裁處七十七萬多元。環保局呼籲改裝車主車輛發出之音量應符合噪音相關法規,以免受罰。
南市去年下半年十大噪音車陳情路段,包括歸仁區中正南路二段、仁德區中正路二段、永康區中正北路、北區公園路、安平區漁濱路、南區濱南路及中西區忠義路二段、民族路二段、西門路二段、中正路,環保局稽查管制,民眾陳情件數降低百分之六十二。
環保局指出,環境部推動「機車改裝排氣管認證制度」,一一三年一月至年底為緩衝期,一一四年未使用認證管,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辦理,移送監理站或警察裁處九百元至一千八百元罰鍰;違反噪音管制法將處一千八百元以上至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將處一千五百元以上至六千元以下罰鍰;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一二條一項三款規定,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可罰款六千至三萬六千元,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噪音車於夜間時段(晚間十點至翌日上午七點)與行經學校、圖書館、醫療院所等特定區域,違反噪音管制法第八條公告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行為,罰鍰從原本三千元加倍至六千元,累犯持續加倍裁罰到上限三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