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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線綁小雞雞 強迫3歲兒戒尿布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高雄市一名離婚的莊姓男子疑因不滿三歲兒尿床,無法戒除包尿布習慣,竟拿不明線繩綁兒子的生殖器,導致兒子生殖器受傷,莊男至今都矢口否認犯行,一、二審均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二年六月徒刑,最法高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莊男在民國一0九年與妻子離婚後,與三歲兒子同住於高雄市前鎮區。他疑似用繩子綁緊兒子的生殖器,一段時間後才解開,導致兒子的生殖器出現明顯的瘀傷和腫脹。
同年四月間,幼兒園老師在幫孩子換尿布時,發現其生殖器有明顯的傷痕後,即通報高雄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經社工和督導人員檢視,便將孩子送往醫院做進一步檢查,證實孩子確有受虐情況,後續莊男被依法送辦並起訴。
一審高雄地方法院審理過程,莊男對虐兒指控全盤否認,甚至狡辯是朋友所為,但不被法官採信,法官認定莊男犯罪事證明確,涉犯刑法傷害罪家庭暴力防、家暴法中的違反保護令罪,以及對兒童故意犯傷害罪,對他加重刑罰。
合議庭並審酌莊男行為極度危險且手段殘暴,即便未造成孩子嚴重傷害,但他的兒子至今仍未完全康復,且莊男在犯案後始終否認犯案,顯然對自己行為無悔悟,所以,對他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