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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415購電屬需量反應 行之有年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台電十五日傍晚啟動需量反應措施向企業購電,引發議論。台電二十一日表示,需量反應是國際電業普遍作法,部分意見總曲解為缺電,甚至上綱到能源政策錯誤,但其實在過去三座核電廠、六部機組皆運轉時,需量反應措施也同樣實施過,並非近年才有,也是國際電業的普遍作法,而非台灣獨有。
台電表示,「需量反應負載管理措施」,早已是聰明廠商極力在導入的作法。其中,「需量競價」是需量反應措施的其中一種。市場上已有製造服務業者研發需量反應輔助系統,提供企業善用彈性電力支援電網、維持電力穩定,亦有收益的額外產生。
台電表示,即使以十五日夜尖峰供電趨緊來看,當天執行的措施有計畫性、即時性及需量競價,初估抑低約四百八十萬度用電量,電費扣減總金額二千多萬元,平均每度近五元。
台電指出,相較為了一整年八千七百六十小時中僅約二百小時的用電尖峰,而耗費鉅資新建每度成本約九至十七元的尖載機組,如果是為因應用電尖峰或突發狀況,以需量反應措施引導用戶抑低用電,更可兼顧經濟與環保。
對於外界擔心需量反應會增加台電過多支出,台電指出,以去年統計為例,需量反應措施共抑低用電九點一億度,平均每度成本新台幣二點一六元,占台電全年成本不到零點二%。
有關立委認為需量競價不能變成常態,台電表示,「需量競價」是需量反應措施的其中一種,採愈低報價者先得標,因此並非均為每度十元;在電力系統有突發狀況時,若是能配合台電臨時於二小時前通知且抑低用電者,即加碼其報價二成,屬於短期間救急的應變,並非常態。
台電強調,穩定供電本可同時透過供給面及需求面雙管齊下,台電透過多元措施確保供電穩定,盼社會大眾予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