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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開鍘 新壽、新光金董座減薪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新光人壽資本不足,但先前所提財務業務改善計畫無法讓資本適足率回到法定標準,金管會二十三日出手糾正新光金、限制新壽不得新增與利害關係人授信或其他交易;同時,新壽董事長魏寶生遭減薪三成、新光金董事長陳淮舟遭減薪五成,為期一年。
新壽去年六月底起資本適足率(RBC)即未達法定最低標準,新光金日前提交新壽財務改善計畫至金管會,金管會檢視後發現相關規劃無法確保新壽今年六月底RBC可回升至百分之二百以上,財務改善計畫不夠具體,限新光金三月二十日前回函陳述意見。
金管會保險局及銀行局二十三日雙雙出手開鍘,保險局宣布,限制新壽不得新增與利害關係人授信或其他交易,直至新壽資本適足率達法定標準並報經金管會同意後始得恢復辦理,同時,命令新壽調降董事長魏寶生今年度所有薪酬的三成,為期一年。
保險局要求新壽應在一個月內提報具體、完整且可使新壽在合理期間資本適足率符合法令規定的增資、財務或業務改善計畫。
此外,銀行局也宣布,由於新光人壽母公司新光金,未善盡維持子公司新壽健全經營之責,進而影響金控整體財務業務健全,對新光金處以糾正,同時,並命令新光金調降董事長陳淮舟今年度所有薪酬的五成,為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