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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遭國安局退訓上網洩露內部人員身分 二審判3年8月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周姓女子在民國一0六年經由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錄取為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但在翌年受訓期間因成績不合格被廢止受訓資格,周女為此心生不滿,竟於一0九年十月間在網路「批踢踢實業坊」(PTT),洩露受訓期間所知情報人員身分、化名等機密,周女一審被依國家情報工作法判刑三年月,全案經上訴,二審二十五日仍處判三年八月徒刑。

全案緣於周女於一0六年經由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錄取為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並於一0七年三月二日報到進行相關的訓練。同年七月十八日她因受訓成績不及格被廢止受訓資格,周女因不滿訓練中心的處理方式,竟於一0九年十月間於台中住處在網路「批踢踢實業坊」(PTT),洩露國安局訓練中心主任、副主任本名、化名和階級、職稱等機密資料。

士林地檢署經偵辦依國家情報工作法的違法洩漏情報人員身分資訊罪嫌起訴周女,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判處周女三年八月徒刑,周女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二審高院判決指出,周女在接受訓練期間,曾修習「反情報工作簡介」、「國家情報工作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反情報工作應有之觀念與方法」等課程,並簽署保密誓約,知悉對情報人員的身分應依法保密,但她仍公開該項機密,足以認定犯行。

周女雖坦承在PTT上發文,但矢口否認犯行,還辯稱不知道訓練中心主任、副主任為情報人員等語,犯後態度不佳,不過法官審酌周女僅洩漏機密資訊一次,且是因遭退訓及不法訓練中心的處理方式,惡性非重大不赦。因此,仍判處她三年八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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