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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男推女友墜樓法官認無殺人動機判無罪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男子和女友在陽台喝酒,因喝太多發生口角肢體拉扯,路過民眾親眼看到男子將女友推下樓致重傷。高雄地方法院審酌女友為男友說話,且無殺人動機而判處無罪。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吳姓男辯子稱當時是喝醉和女友郭女發生爭執,到底有沒有碰到對方也沒印象了;吳男律師也認為,吳男先前沒有暴力傷害行為,且案發後還撥打兩通電話給郭女,完全不知道郭女已經墜樓,當時吳男酒測值高達0.九九,可見案發時處於酒醉狀態,應無殺人動機及犯意。加上郭女未提出傷害或過失傷害罪告訴,應為不受理判決。
郭女出庭時也為吳男說話,證稱當時是攙扶對方遭拒絕推開,進而發生拉扯,過程中自己才不慎被推下樓。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兩人是相處和睦、感情融洽的男女朋友,關係匪淺,且過去既無冤仇,吳男也不可能僅因拒絕女友攙扶,萌生殺人之意,因此應無殺人動機。且郭女雖然墜樓重傷,但因未提傷害告訴,據此判決吳男殺人未遂罪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