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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會館主嫌郭哲敏5千萬具保停押
本報綜合報導
新北地檢署起訴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地下匯兌等案,新北地院二十五日表示,裁定郭哲敏以新台幣五千萬元具保停止羈押,並以電子腳環監控八月及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引爆檢警出入爭議場所風波的「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經營線上博弈網站及地下通匯;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去年八月與十一月,分別起訴郭哲敏與親信張旭昇,並羈押、禁見,法院裁准。
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年二月二十八日裁定,郭哲敏與張旭昇繼續延押二個月,均禁止接見通信。
新北地院表示,郭哲敏、張旭昇違反銀行法案件,被告二人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合議庭綜合考量被告涉案情節、身分、地位、資力,參酌被告犯罪惡性及勾串共犯、證人之可能性,裁定郭哲敏於提出五千萬元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
但郭哲敏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八個月,並以電子腳環的科技設備監控八月及限制住居,並不得對張旭昇及相關證人實施危害、恐嚇、騷擾、接觸、跟蹤之行為。
另外,張旭昇於提出三十萬元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並限制出境、出海八月及限制住居,且不得危害、恐嚇、騷擾、接觸、跟蹤證人。
法院說,考量一定數額之保證金供擔保,對被告應有相當程度的心理約束力,而無繼續羈押之必要。二十三日裁定後,二名被告於同一天辦保完畢,離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