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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地檢署魏姓檢察官涉騷女同仁 提公訴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林地檢署負責公訴業務的魏姓檢察官,因對署內一名女書記官有好感,疑似追愛過頭,讓該名女書記官感到不堪其擾於今年二月一日提出性騷擾申訴及跟騷刑事告訴,案經地檢署處理小組調查後,廿三日召開性騷擾申訴調查會議確定性騷成立,亦認為魏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行為,四月廿九日提起公訴。
地檢署調查指出,魏檢於該名女書記官任職後,對其有好感而萌生追求之意,自一一一年間多次假藉各種理由贈送禮物給女書記,女書記甚為困擾,且女書記所配署檢察官察覺有異,詢問確認女方無意與魏交往,亦告知魏檢請其不要再接近女書記官。
地檢署表示,魏檢不聽勸告,明知該女書記已拒絕其追求,竟自一一二年六月起至今年一月間,反覆、持續於上班前到署內差勤機器刷卡處堵人,或於署內跟蹤、尾隨騷擾,甚至一再以LINE傳送訊息,致女書記心生畏懼,影響日常生活。
雲地檢署檢察長戴文亮獲悉後,對魏檢提出告誡,並立即展開調查,調查完畢後,依申訴處理調查小組建議,命魏檢以書面保證不得再對該女書記任何接觸及跟蹤騷擾行為等,另外,依據法官法規定於五月六日就魏性騷擾申訴成立及違反跟蹤騷擾防治法行為,召開檢察官職務評定委員會,針對魏後續行政懲處進行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