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日商百尺竿頭收購樂陞科技交易案破局,爆發首宗收購違約交割弊案,樂陞負責人許金龍一審被判十八年,二審改判十二年,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仍有事實待釐清,十六日撤銷發回高院重新審理。
百尺竿頭於民國一0五年五月三十一日宣布以每股一百二十八元公開收購樂陞三萬八千張股票,總價四十八點六億元,但八月三十日以「市場各種謠言與投機行為等而導致其股價波動與後期的大幅下跌」為由,無法完成交割,致投資人血本無歸。
儘管許金龍矢口否認不法,但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定許金龍套利達四十億元,依背信、操縱股價、財報不實等罪嫌起訴求刑三十年。
一審台北地院將許金龍重判十八年,二審高院去年三月將他改判十二年、併科罰金一億元,並沒收十二億餘元。
二審宣判同日,合議庭裁准許金龍以二億元交保。許金龍向姐夫借錢具保獲釋,但他未依約還錢,姐夫日前聲請退保獲准,許因籌不到交保金,上月二十四日被高院裁定收押,確定無法回家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