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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兩次酒駕不繳罰款 上百萬存款遭凍結強制收取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一名男子兩次酒駕被逮,共裁罰十一萬兩千五百元;男子不繳罰款,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發現男子有房,存款也有上百萬,經凍結存款、足額扣押,書記官核發收取命令,追回酒駕罰款。

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指出,民國一一0年,該名男子在清明連假期間騎機車經過潮州夜市附近,被警方抓到酒精濃度超標,監理站開罰新台幣兩萬兩千五百元,還被記違規點數五點。

同年底,這名男子又被抓到在潮州夜市附近酒駕騎車,監理站開罰九萬元,並吊銷駕照三年;男子卻對兩張罰單置之不理,案件今年移送屏東分署。

屏東分署調查,發現男子名下有好幾筆在潮州鎮鬧區的不動產,存款也有上百萬元,立即發函郵局凍結存款,經郵局回報足額扣押後,由於男子始終未與執行人員聯繫,書記官核發收取命令,為國庫追回欠了三年的十一萬兩千五百元酒駕罰款。

屏東分署表示,男子被抓到酒駕的地方都在住家附近,若搭乘計程車,也許起跳價就足以支付單趟車資;呼籲酒後可搭乘計程車、公共運輸交通工具或找代駕,否則為省一百元計程車車資,卻面臨高額罰單、記點及吊銷駕照後果,非常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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