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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會館郭哲敏5千萬交保撤裁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及親信張旭昇涉經營線上賭博網站、洗錢及地下匯兌案,日前新北地院裁定郭五千萬元交保及限制出境、出海,並施以電子腳鐐監控,檢察官不服,認為交保不能防止郭逃亡及串證,如果法院仍讓其交保,建請將將交保金提高至二億元以上,台灣高等法院六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新北地院更裁。
新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郭哲敏以五千萬元具保、限制出境及出海、限制住居、接受電子腳環之科技設備監控,並禁止對證人及張旭昇實施危害、恐嚇、騷擾、接觸、跟蹤之行為;張旭昇以三十萬元具保、限制出境及出海、限制住居,檢方提出抗告。
高院裁決指出,合議庭審理後,認為被告郭哲敏、張旭昇先後供述內容、各該證人證述及卷內客觀事證,被告二人涉犯銀行法第一二五條第項後段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等罪嫌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逃亡事實,並有事實足認有串證共犯、證人之虞,而本案尚有多名證人待調查,其中被告張旭昇更曾對證人實施私行拘禁及傷害,經判決有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