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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通ETC續約10年 祭優惠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高速公路局七日公布,已與遠通電收完成議約,ETC將續約十年,委辦服務費調降百分之十一點六,一年約支付二十億元給遠通電收,且新約也祭出優惠,提供首次申辦eTag且啟用銀行自動儲值者,回饋一百元儲值金。預計在五月底前可以簽約。

遠通電收ETC合約明年底到期,高公局表示,經與遠通電收多次會議研商,雙方於四月二十六日順利完成優先定約之議約作業。新契約年期為十年,由高公局委託遠通電收透過電子收費系統向用路人收取通行費後,交付通行費給高公局,高公局核算帳務無誤後,再以每延車公里新台幣零點零六二元支付委辦服務費給遠通電收。

同時,遠通電收於議約時經高公局要求承諾,自新契約生效日起至一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提供首次申辦eTag且啟用銀行自動儲值者,回饋一百元儲值金的優惠方案。

高公局表示,目前要求遠通電收按照議約修正投資執行計畫書,二個月內要完成簽約程序,預計五月底前可辦理簽約,後續還要移轉此案興建的資產給政府,包括前端收費門架設施、後端資料接收中心等軟硬體設備。國道一年總通行費收入,近三年平均二百三十五億元,去年因連假多,達到接近二百五十億元。

針對國道通行費是否調整?高公局表示,國道基金財務計畫從計次改計程後就沒調過費率,但每二至三年檢討一次,目前尚未有調漲費率的相關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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