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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一離岸風電環評過關 加強漁網纏繞檢視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環境部十五日審查苗栗離岸風電環評案。經環評委員確認漁網纏繞檢視、排除機制,加強與在地漁民溝通等內容,建議本案補充修正後通過。
環境部十五日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查「苗栗離岸風力發電計畫一環境影響說明書」。
開發單位表示,此案場位於苗栗縣竹南鎮及後龍鎮外海,面積約一百四十六平方公里,離岸最近距離約二十二公里,水深介於六十至八十五公尺;規畫最多風機數量為一百四十三部、最大總裝置容量一千三百六十MW,最多設置三座海上升壓站,海纜自竹南共同廊道上岸。
環評委員於初審議會中提到,若使用使用浮動式基礎風機,會需要加強固定用纜繩的監測、是否會纏繞漁網等情況,並定期清除;若漁網沒有移除,可能影響海洋哺乳類及船隻航行安全。
開發單位表示,若採浮動式風機基礎,在技術可行及安全無虞原則下,每年至少檢視兩次、清除一次海纜及錨鍊上纏繞的廢棄漁網,降低海洋生物纏繞的機會。
環境部指出,漁網纏繞檢視依現行的規範,需承諾至少「每半年一次」,與「每年兩次」意義不同;另纏繞排除一年至少一次,如有纏繞情況,應於海象許可下,一個月內啟動排除作業。
環委並建議,漁業經濟情況除依漁業年報資料評估外,應加強即時與在地漁民及利害關係人溝通,並以問卷了解漁民真實想法;此外,若有鯨豚出沒,船隻航速應降至八節以下。開發單位承諾修正,環委最後建議本案通過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