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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智庫促賴承諾大學自治權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國民黨智庫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十六日指出,賴清德準總統需對「大學自治」表態並做出承諾,另應儘速向國人報告,上任後如何具體將「教育自主權」歸還給大學校院,以落實受憲法保障的大學自治權。
國政基金會指出,根據《大學法》條文,公立大學校長的產生,是「由學校組成的校長遴選委員會,經公開徵求程序遴選出校長後,再由教育部或各該所屬地方政府聘任之」,並無賴準總統所提,需經賴前院長「核定」的程序。因此,賴準總統的「核定說」,除直接證實自己就是當年台大「卡管案」中對教育部下指導棋,傷害「大學自治」的幕後黑手之外,同時亦凸顯賴準總統對自身傷害大學自治權的作法,並無警覺。
國政基金會表示,「大學自治」屬憲法保障之範圍,「卡管案」發生時,民進黨執政下的中央政府動用公權力,以各式手法對高教進行的壓迫,已在教育界與國人心中留下陰影,而在「卡管案」以公權力壓迫「大學自治權」的賴準總統,未來在其上任總統後,對大學校院教育自主權的箝制,恐將不減反增。
國政基金會指出,「大學自治」不僅攸關高教的健全發展,其自治精神亦體現民主社會的獨立自由價值。國政基金會強調,根據大法官釋字第四五0號文,「大學自治屬於憲法第十一條講學自由之保障範圍」,要求賴準總統需對「大學自治」表態立場,並做出承諾,另應儘速向國人報告,在上任後將保障大學校院的教育自主權。
此外,針對我國高教生存困境,賴準總統亦應制訂「高教重生方案」,除確保「大學自治權」之外,亦應促成並強化我國高教與國際、兩岸頂尖高教、研究機構的交流合作,提升我國高教與兩岸、國際高教締結聯盟比率,鬆綁延攬境外人才的政策限制,同時發展大學特色,協助大學適度整併,讓我國高教能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