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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境外移入登革熱+1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市新增一例境外移入登革熱確診病例,住新營男子與同事前往馬來西亞旅遊回國後,十三日出現下痢、發燒及肌肉痛等症狀,曾至新營區某診所及新營醫院就診並自述旅遊史,惟醫療院所未作登革熱快篩,只開藥後讓他返家休息;個案因反覆發燒,十六日至柳營奇美醫院就診,作登革熱快篩陽性並通報,經PCR檢驗確診。
衛生局說,登革熱防治中心和衛生單位接獲通報,第一時間已前往個案居住地及活動地放置噴霧罐、周圍五十公尺進行病媒蚊密度調查及衛教宣導。區公所亦動員社區志工作環境巡檢及孳生源清除,同時提醒當地醫療院所提高警覺,對於出現疑似症狀之就診民眾,應立即採行必要之感染管制措施,主動詢問TOCC(旅遊史、職業、接觸史、群聚史),並善用登革熱NS1快篩試劑,即時通報。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卅九條醫師診治病人或醫師、法醫師檢驗、解剖屍體,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應立即採行必要之感染管制措施,並報告當地主管機關。違反規定將處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及處機構三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醫院診所,只要病人符合旅遊史加發燒及任二項症狀(如出疹、噁心、嘔吐、頭痛、 後眼窩痛、肌肉痛、關節痛、骨頭痛)即需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