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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二0前夕 陸對台聚甲醛反傾銷調查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在總統當選人賴清德五二0就職前夕,大陸商務部十九日公告,即日起對原產於台灣、美國、日本、歐盟的進口共聚聚甲醛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調查期限為明年五月十九日前,特殊情況可延長六個月。經濟部表示,將協助台灣業者因應反傾銷調查、啟動分散市場拓銷,以及低碳智慧轉型、跨入半導體材料供應。
大陸商務部十九日於官網刊載「關於對原產於歐盟、美國、台灣地區和日本的進口共聚聚甲醛,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的公告」。公告指出,中國商務部於四月二十二日收到多家公司代表中國共聚聚甲醛產業正式提交的反傾銷調查申請。
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證據和商務部初步審查,依據反傾銷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決定自五月十九日起對原產於歐盟、美國、台灣和日本的進口共聚聚甲醛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傾銷調查期為去年一整年,產業損害調查期為二0二一年至二0二三年,共三年時間。被調查產品名稱為共聚聚甲醛,又稱聚氧亞甲基共聚物,或聚氧化甲烯共聚物。
共聚聚甲醛可以部分替代銅、鋅、錫、鉛等金屬材料,可直接用於或經改性後用於汽車配件、電子電器、工業機械、日常用品、運動器械、醫療器具、管道管件、建築建材等領域。
這項公告表示,利害關係方應於公告發布日起二十天內,向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登記參加反傾銷調查。利害關係方若需要對這次調查產品範圍及申請人資格、被調查國家及其他相關問題發表評論,可在公告發布日起二十天內,將書面意見提交至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調查開始日為五月十九日,應在明年五月十九日前結束調查,特殊情況可延長六個月。
經濟部表示,台灣生產聚甲醛出口中國,占其總出口市場的六成,其他市場則是越南、土耳其、印度。以二0二一年至二0二三年統計來看,占中國聚甲醛總進口值約十二點七%至十四點一%間,為中國第四大進口來源,次於歐盟、韓國、美國。
經濟部表示,由於相近的出口競爭對手,皆面對反傾銷稅或反傾銷調查,經濟部除積極協助業者應訴,同時會密切關注後續發展,並於今年下半年啟動新興市場拓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