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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檢貨櫃逾期 業者蝕本吃大虧

記者郭基生∕基隆報導

應施儀器查驗之進口貨物,進口業者常有以商銷活動未開始、倉庫滿倉或貨主尚未安排等為由,導致逾期未辦理儀檢。基隆關表示,這類逾期未儀檢貨櫃,會由海關通知港區貨櫃集散站業者拖吊至儀檢站辦理儀檢,並向進口業者徵收費用,增加業者負擔。

基隆關表示,以基隆關所轄的台北港為例,經統計去年逾期待展延者計八百多櫃次,為確保貨物安全,對這類逾期未儀檢貨櫃,會由海關通知港區貨櫃集散站業者拖吊至儀檢站辦理儀檢,港區貨櫃集散站業者將收取高額拖吊費用,以致增加進口業者負擔。

基隆關說,依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規定,經海關核定儀器查驗的進口貨物,報關業者應自海關電腦發送儀檢訊息通知翌日起十日內申請儀檢;屆期仍未儀檢或未依規定申請展延者,由海關逕行通知儀檢,並通知報關業者或納稅義務人。

基隆關指出,經核定應施儀器查驗之進口貨櫃,屆期未儀檢時,將請報關業者主動轉知納稅義務人申請展延儀檢期限;逾期未辦理展延時,海關將直接通知業者配合執行儀檢作業,屆時進口業者須額外支付拖吊費用。基隆關籲請進口業者及報關業者,為避免增加額外負擔,務必留意並配合規定期程辦理儀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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