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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批民進黨只會造謠 國民黨逐一反駁指控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國民黨二十二日在臉書發文,痛批民進黨為阻止國會改革,不惜造謠抹黑,但真相不容扭曲,台灣需要一個透明、公正、有效率的國會體系,確保所有人民的權益,阻礙國會改革,只會讓民主進程停滯不前。
立法院近來二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民進黨造謠「要求企業交出商業機密,要求人民交出隱私,而且不用搜索票」。國民黨澄清,實際的真相是,依據此法第四十五條修法,必須經過委員會決議,設調查專案小組,成員由立法院各黨團依其在院會之席次比例推派之,並得視實際情況予以改派。
國民黨指出,依據此法修正之第五十九條之四:「明定關係人員得由律師、相關專業人員或其他輔佐人在場協助。」依據此法修法第五十九條之五:「涉及受法律明定保護之個人隱私或其他機密事項得拒絕證言或表達意見」,強調任何政黨不可能隨意調取商業機密及要人民交出隱私。
其次,針對民進黨造謠「破天荒可要求軍隊交出藍白想要知道的資訊,相信到時候習近平桌上也會有一份」。
國民黨表示,真相為根據此法修法五十九條之五:「涉及國家安全、國防機密得拒絕證言」,且過程要成立調查專案小組,必須有相關議案及立法委員職權相關之事項,不可能隨意調查軍隊,且調查小組的成員必須有各政黨的比例代表,故調閱何種資料都一目了然。
國民黨強調,該條文設計者,為林佳龍擔任立委時提出。
針對民進黨造謠,「可以任意懲罰拒絕配合的企業、社團或一般民眾,而且可以連續開罰。」國民黨回應,真相為根據此法修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如果被調查人或受約詢人拒絕、推延、隱匿不提供或虛偽陳述,立法院須經院會決議(過半數立委投票同意),才能處以罰款,並可按次處罰到改正為止。
國民黨說,不可能無限次數的無理處罰,因為被處罰的人,如果不服立院的罰鍰處分,可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救濟,由法院作最後決定。
國民黨表示,根據此法修法第五十九條之五,明訂涉及國家機密、逾越調查目的、涉及法律明定保護之隱私或機密、行政訴訟法規定等事項,均得「拒絕證言」。條文原設計者為尤美女、顧立雄版本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