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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台灣有機農產 可外銷英國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農業部與英國環境、食品與鄉村事務部歷經逾二年進行有機法規比對及諮商,雙邊二十二日簽署台英有機產品相互承認瞭解備忘錄,彼此的有機農產、加工品可輸銷對方市場。

農業部於英國在台辦事處舉辦有機產品相互認可合作備忘錄簽署記者會,在英國對台貿易特使福克納勛爵及雙方主管機關代表見證下,由駐英國台北代表處代表姚金祥與英國在台辦事處代表鄧元翰簽署。

農業部次長胡忠一指出,有機農產品促進法於二0一八年通過,就對國際上公布第二年起所有跟台灣進行有機農產品貿易產地,必須要先簽雙方有機同等性相互承認協議,二十二日跟英國簽署為第八國。

胡忠一表示,二00七年農產品驗證及管理辦法上路後,歐盟申請相關產品要輸入台灣,二00七年單獨對歐盟開放,二0一八年有機農產品促進法通過後規定一年後開始實施,歐盟沒簽訂,所以產品沒進來;而英國有四十八萬公頃有機農業農田,脫歐後一直想輸銷產品來台,經雙邊努力促成。

胡忠一重申,二十二日簽訂備忘錄是台灣農業史上的突破,將歐洲這塊也補上來,希望能把台灣更多有機農產品賣到世界;歐洲對台灣有機茶、米穀粉、雜糧做成的餅乾、果汁加工、有機米、無麩質穀物產品有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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