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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勞局:工會應傾聽意見有效溝通
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勞動局針對二十七日長榮航勤企業工會會員對於長勤工會辦理定期大會議程(含選舉)安排不當一事表示不滿,並質疑長勤工會意圖阻礙會員參與,本局對此表示高度重視。
勞動局表示,該局前於一一三年三月十四日及一一三年五月九日與長勤工會就召開會員大會事宜進行過協調並轉達會員訴求,且為確保會員出席會員大會表達意見,亦函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協助安排機場航務相關應變措施。
勞動局應會員請求,二次函請長勤工會於五月二十日及五月二十一日出席會員協調會議,請求雙方就會議議程先行溝通,以利大會順利進行,惟長勤工會幹部皆表示另有要公不克參加,勞動局深感遺憾。
有關本次會員大會理事補選(選舉)部分,勞動局函請工會依據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五條規定略以,人民團體理事之選舉,應由理事會在召開會議十五日前,審定會員(會員代表)之資格,造具名冊,載明姓名、聯絡電話及地址,提供會員閱覽,以免紛爭。
另有會員提案會議建議表決方式採用無記名投票方式及延長會議時間等議題,基於工會自主原則,可在會議時由工會內部確定。
勞動局呼籲,工會應傾聽會員意見,並能有效溝通,勞動局亦將督導程序依法進行,達到工會自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