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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領全民共享普發現金 因銀行拒絕入帳而未遂 二人被判刑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姚姓女子與王姓男子以他人的身分證字號、健保卡卡號後登入財政部「全民共享普發現金」官網欲詐領六千元現金,惟因銀行以「存戶查核資料錯誤」為由,拒絕入帳,二人因而詐欺取財未遂。彰化地院審結,依詐欺取財未遂、偽造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將二人分別判處三月、五月有期徒刑,均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姚女與王男知悉根據財政部「全民共享普發現金」計畫,可以「登記入帳」之方式領取,僅需以電腦或手機連結至該官網,再輸入身分證字號、健保卡卡號及金融機構帳戶帳號後,即可登記領取六千元之普發現金。
姚女先於社群網站上蒐集三名被害人的身分證字號、健保卡卡號,王男則提供另一名被害人之個人資料,另提供其銀行帳戶。姚女再於去年四月七日凌晨四點多,用手機上網,登入財政部「全民共享普發現金」官網。
再接續輸入四名被害人的資料及王男銀行帳號,作成被害人等向財政部申請將六千元普發現金入帳至王男帳戶中之電磁文書,欲使財政部陷於錯誤發放六千元現金給王,惟因銀行以「存戶查核資料錯誤」為由,拒絕入帳,二人因而詐欺取財未遂。
姚女坦承犯行。王男雖曾否認有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之情事,並辯稱姚女跟他說有經過三名被害人同意,他也有經過被害人同意等語。但王男在法院審理時則坦承犯行。
法院審酌王男曾犯下詐欺案,素行不佳,頗值非難,及二人為貪圖普發現金之利益而犯案,再考量其等犯罪之分工情形,且最終未受到任何財產上之利益等情,量處上述之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