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網購遭詐 半年內可退稅 全國文字 by CDNS V 2024-05-28 3Views 0Comments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財政部二十八日表示,民眾海外網購若遭詐騙,可在進口貨物放行的隔天起六個月內向海關申請退稅費,填具申請切結書,並檢附跨境網購交易文件、進口課稅證明、開箱照片等原貨證明、警方開具的受理證明,若資料齊全,最慢一個月內可收到退稅款。 財政部關務署副署長蘇淑貞指出,申請上,民眾須檢附四種文件,包含跨境網購交易文件、進口課稅證明文件、原貨證明(開箱影片或照片等),及警方開具的受(處)理案件證明單。若申請文件齊全,民眾最慢一個月內就可收到退稅款,案件單純者甚至會更快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