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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機場出境優先通道規範調整 6月6日正式實施 明確定義適用對象

桃園國際機場自6月6日起調整出境優先通道規範,明確定義適用對象資格及陪行人數,符合條件的旅客可於第一航廈1號出境門及第二航廈2號出境門通關。(機場公司提供)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桃園國際機場為提升旅客通關服務品質,自6月6日起調整出境優先通道規範,明確定義適用對象資格及陪行人數,包括機組員、禮遇旅客、行動不便者、孕婦、攜嬰兒車或2歲以下嬰幼兒者、單獨搭機兒童及持APEC商務旅行卡者等八類符合優先通關人員,可於第一航廈1號出境門及第二航廈2號出境門通關,歡迎符合條件的旅客多加利用。

機場公司表示,為使優先通道服務更切合旅客需求與提升通關效率,經邀集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航空警察局等相關單位討論,並參考旅客實際需求後,定義優先通道的適用對象,例如行動不便旅客資格為使用輪椅或輔具者,本人及1名陪行人員;關於嬰兒車及嬰幼兒也明確規範,其中嬰兒車旅客本人及2名陪行人員;2歲以下嬰幼兒旅客本人及2名陪行人員等,適用優先通道資格。此外,本次也參照領事事務局官網有關「APEC商務旅行卡(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 ABTC)僅限本人使用」之原則,調整為限持卡本人通行,取消陪行人員通行,回歸使用權益。

為提升出境通關效率,桃園國際機場於今(2024)年起已陸續增加1條出境安檢線、升級1條智慧型安檢線及優化排隊動線等措施,以縮短出境尖峰時段旅客等候時間為目標,機場公司將持續視機場營運實況及觀察旅客需求,滾動檢視通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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