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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區文昌段危老重建損鄰案 建管處均依法行政保障受損戶之權益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根據媒體登載大同區文昌段危老建案拆除損鄰一事,該拆除工程於一一一年三月間即完成拆除工程,拆除期間均未接獲市民反映有房屋受損情形,直到一一一年五月建管處始接獲台北市議會轉民眾陳情。據建管處了解,本案辦理拆除前,建商辦理現況鑑定時,陳情民眾經通知均未配合參與現況鑑定,依規定本得不適用損鄰規則。但建管處即依特殊原因未能配合鑑定採從寬認定適用損鄰規則,並要求建方納入損鄰程序辦理,並委託鑑定機構辦理鑑定報告。
台北市建管處三日說明,該損鄰案經住戶指定鑑定單位為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該公會於一一一年九月八日鑑定報告結論略以,「綜上研判,鑑定標的物損壞現象經妥善修復後,尚不致影響鑑定標的物原有之結構安全。」,認定屬施工損害,故建管處予以列管在案;惟住戶對於鑑定報告仍表示疑義,再次提出陳情,建管處再次函請鑑定公會釐清本案是否有結構安全疑慮,鑑定公會一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函覆,「依據鑑定過程及其結果,研判鑑定標的物目前於正常使用情況下,尚無安全疑慮」。
建管處強調,該危老工程接獲多位議員轉受損戶陳情,受損戶楊小姐亦於一一一年九月、十一月及一一二年五月間三度向監察院陳情,另外立法委員也於一一二年十二月五日召開現場會勘,亦再經建管處委託第三方公正單位(中華民國大地工程技師公會)技師研判,目前工地尚無安全疑慮,該案均依損鄰規則規定辦理,並從寬從簡認定,以保障受損戶之權益,絕無怠惰或不依法行政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