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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鄰長電動機車預算4千萬 提大會討論
記者王慕慈∕基隆報導
基隆市議會五日審查里鄰長公務電動機車追加預算時,多位議員認為市府並未將相關議題說明清楚,如區公所日後約增加五十台公務電動機車、充電樁配套等,都認為應提大會請市長說清楚。最後審查會主席何淑萍決議,里鄰長電動機車相關預算約四千萬元全數提大會討論。
市議員吳驊珈認為,在這次追加預算中,市府編列區公所及鄰長的公務用電動機車相關預算,但市府未明確地表示這批公務用電動機車包括停車空間、鄰長如何借用等相關配套措施。陳冠羽也指出,里鄰長公務電動機車相關管理要點,市府究竟通過沒有,若沒有相關管理要點,又要議員如何通過這筆預算?
鄭文婷更指出,之前針對里長公務電動機車議題就存有相當程度疑慮,應該在法制面完備的情況下再審議預算。議員張顥瀚則建議與電動機車相關的預算都直接整筆送大會做進一步討論。張之豪指出,平均每位鄰長管的只有幾十戶,有的只管二棟大樓,執行公務時走路上下樓就可以到達,使用電動車的機率是零,但如果漁村等距離長可能就比較用得到,市府是一視同仁還是有特定對象?建議預算提大會。
民政處長張淵翔說明,追加預算三千萬元採購電動機車、領牌作業費和保險,預估一輛八萬元,區公所、里幹事一百五十七里,另二百一十九輛由鄰長申請,不是每鄰都發,為區公所財產,這次市府追加預算編列三百六十九輛電動機車給區公所各科及鄰長公務之用,其中區公所部分約占一百五十部左右。
多數議員關心的停車空間相關配套,張淵翔表示,在汰舊換新的基礎上,取代原有的區公所原使用警局退下來的燃油機車。他指出,市府已經行文詢問內政部及行政院主計處釋疑,目前還未收到回文,這是全國首創,希望中央部會能夠協助基隆更新公務用機車,給予正面的函示。
討論熱烈,最後審查會主席何淑萍做出決議,要求民政處提供里鄰長公務電動機車預算編列的相關函示回覆結果,並提供相關配套措施向市議會說明。至於里鄰長公務電動機車相關預算,都一併提大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