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綜合報導
國健署日前公告兒童發展篩檢服務方案,7月起提供具健保身分的未滿7歲兒童,每人6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國健署表示,兒童發展遲緩應及早診斷、接受早期療育,這對日後身心發展相當重要。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公告「兒童發展篩檢服務方案」,參考美國疾病管制暨預防中心(CDC)及國內專家建議,建立兒童發展篩檢模式,於今年7月1日起,針對未滿7歲兒童新增6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以期及早發現發展遲緩兒童,及早療育,以提升兒童健康。
國健署婦幼健康組指出,先前公告版本僅針對本國及兒童提供發展篩檢,但考量相關兒童預防保健資源是針對所有具健保資格兒童,因此修訂為所有具健保卡的小朋友都可適用。此方案針對具健保身分的6至10個月、10個月至1歲6個月、1歲6個月至2歲、2至3歲、3至5歲、5至未滿7歲兒童,各補助1次篩檢服務,可配合兒童預防保健服務執行。
方案並提供篩檢量表,由執行醫師針對兒童的動作、語言、認知、社會等面向,進行發展篩檢;若發現發展異常,醫師應給予篩檢結果說明,並利用健保電子轉診平台進行轉介,以及時提供早療等資源。
方案執行機構為辦理國健署兒童預防保健的健保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須由登記執業的兒科、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或取得證明的幼兒專責醫師,且須具國健署認可單位所辦理「兒童發展篩檢量表使用說明」課程合格證明。而本方案經費來源由國健署運用菸品健康福利捐支應,補助兒童發展篩檢服務費每案每次400元、兒童發展篩檢異常個案轉介獎勵費每案每次250元,均不列入健保總額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