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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酒駕被抓 初六才能領車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交通違規通知單應到案日期是在春節假期該怎麼處理?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凡屬新北市管轄的交通違規通知單應到案日期是在春節假期,可順延至一月三十日(初六)恢復上班日繳納。倘若春節期間酒駕被查獲,被扣車輛也必須等到三十日才能繳納罰鍰後領車。
 裁決處表示,春節假期間到期的交通違規案件,繳費期限將自動延長至一月三十日。民眾於春節連續假期期間可利用各大超商(7─11、全家、萊爾富、OK、美廉社)、或是監理服務網繳納罰鍰;但持有三段式條碼紅單或裁決書至超商櫃檯繳款者,仍然是要依通知單上列印的期限繳納,過期則因原繳款條碼失效,則請利用超商多媒體機或至監理服務網線上,以信用卡、金融帳戶繳納。
 裁決處提醒吊扣駕駛執照的民眾,如駕照吊扣到期日於春節連續假期間,到期日隔天即可駕車,駕駛執照則於上班日領取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