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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仁圓環駁火1死 槍手改判11年半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綽號「瘋狗彬」的安平區角頭張旭彬多名友人在其住處飲酒,與洪姓男子發生口角,洪自認面子掛不住,嗆張「來歸仁輸贏」,便約在歸仁圓環談判。張未出面,通知小弟吳豐雄等三人前往,雙方當街駁火,洪男中槍傷重致死。台南高分院依槍砲罪判張四年半,吳則依殺人及槍砲罪改判十一年半。張、吳二人均可上訴。
二0二二年六月九日凌晨,洪男與張旭彬(五十三歲)飲酒發生口角,事後雙方約在歸仁圓環談判。張未出面,通知小弟吳豐雄(四十一歲)、游男(判無罪)搭乘江男(判無罪)開的轎車前往談判;洪男則搭楊姓友人所開黑色轎車赴約。雙方當街駁火卅五槍,洪、吳二人均中彈,洪受傷較重送醫不治。
一審判張旭彬非法持有槍械四年六月,吳豐雄殺人及槍砲判十三年,另江姓、游姓兩名小弟罪證不足均判無罪。案經上訴二審,槍手吳豐雄稱是對方先開槍,才持槍回擊,他在看守所內抄佛經懺悔並將九本心經當庭交給法官,吳也私下積極找洪男家屬和解,最後賠償三百萬元達成和解,二審才對吳豐雄減輕刑度;張旭彬則維持原審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