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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廟燒金紙空汙 崇明里民受不了

崇明里長張家詒(右五)帶著里民向議員王家貞(右六)陳情神壇燒紙錢造成的空汙已無法容忍。(記者張淑娟攝)
 記者張淑娟/台南報導
 東區崇明里里民三年來受到住宅區內宮廟燒金紙的空汙影響,廿日在議員王家貞及崇明里長張家詒陪同下籲市府相關單位能研議解決,市府民政、環保和工務均列席,並強調已要求宮廟限期改善違章和違規情形。
 昨天崇明里由里長張家詒率里民到市議會陳情指出,位於中華東路的普佛堂,每日經常性、持續性的大量焚燒紙錢,影響居民生活品質及健康,且常把大量的紙錢堆放騎樓上,如此易燃物品,萬一發生問題,隔棟大樓與連棟住戶勢必很難逃生。另宮廟作完法事後將米粒任意灑到路上,讓機車騎士摔車,且吸引大量鳥兒,使得鳥糞充斥在各家屋簷上,生活環境髒亂不堪。
 另普佛堂在燃燒紙錢時,將整捆不拆尼龍繩橡皮筋的紙錢往火爐內丟,易造成有害物質,住戶只能「逃」家到公園耗坐或去朋友家中,真的是「有家難歸」。
 王家貞體會民眾已到忍無可忍的地步,籲市府相關單位務必正視處置。居民也要求能有X光車到社區為他們做健檢,王家貞應允年後請衛生局協助。
 環保局表示,針對普佛堂空氣周界異味採樣檢測數值三五六,超過標準值十,已將相關罰責及陳述改善事宜告知普佛堂,請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會持續處分。工務局表示,已函請建物使用人限期違章建物補照、金爐部分則請環保局於一月底前改善,另對一樓「神壇」則依違反建築法七十三條第二項,未經許可擅自變更使用一事給予一個月的限期改善,屆期則依同法九十一條裁罰使用者六萬元,並限期三個月改正,如屆期未改正裁罰使用人十二萬並罰所有權人六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