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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敏感族群健康 陽大醫院空氣品質維護區自7/1施行

凡出廠滿五年以上之燃油機車,未依規定完成排氣定期檢驗者,七月一日起全時段禁止進入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蘭陽院區)」管制區。(宜蘭縣環保局提供)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為保障敏感族群健康,宜蘭縣政府劃設轄內第二處空氣品質維護區-「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蘭陽院區)」,將自七月一日起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環保局提醒民眾倘騎乘出廠滿五年之燃油機車進入維護區管制路段內,須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完成機車排氣定期檢驗,違反者處五百元罰鍰。

環保局長許嘉琦表示,為照護民眾健康及保障敏感族群權益,宜蘭縣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四十條規定,劃設「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蘭陽院區)」為宜蘭縣第二處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區域為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蘭陽院區)營運範圍及出入口(不包含外圍道路),凡出廠滿五年以上之燃油機車,未依規定完成排氣定期檢驗者,全時段禁止進入管制區,環保局提醒車輛所有人注意相關規定,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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