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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男嫌室友打麻將吵砍死人 台中高分院判14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三十八歲賴姓板模工人去年三月在宿舍吸毒和喝酒後,不滿麻將的聲音太吵,又認為遭人議論,持西瓜刀追砍洪男致死,一審由國民法官審理,去年底依殺人罪判十四年徒刑,全案上訴二審後,十八日審結,二審仍維持國民法官認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仍可上訴。
此案由台中高分院審判長法官蔡名曜、陪席法官鄭永玉、受命法官林宜民組成的合議庭審理,認為原審判處十四年徒刑、執行完畢後令入適當處所,監護五年,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當,量刑及宣告保安處分亦屬妥適,昨日駁回上訴。
二審指出,此案前審是由國民法官、法官雙方意見在內,過半數決定之,量處刑度無輕重失據或偏執一方之不當,且一審量刑時,已審酌賴男有其他犯罪前科、素行不良,其與被害人素不相識,竟持利器西瓜刀朝被害人頸部之致命部位砍殺一刀,致被害人當場死亡,犯罪手段兇殘、對治安危害程度等一切情狀,無裁量權濫用的情況,因此予以維持。
判決書指出,賴姓男子是板模工人,去年三月十日晚間在彰化縣和美鎮的宿舍內吸食安非他命,同月十三日又喝二、三瓶啤酒,不滿同住房客與友人打麻將聲音吵雜,疑因精神障礙致辨識行為違法及行為能力降低,認為有人在議論他,出現即將迫害他人行為,見六十七歲洪男來訪與友人在走道聊天,賴下午二時許持長二十八公分、寬四點四公分的西瓜刀,衝向洪,舉刀朝他後頸部砍一刀,洪頸椎、脊椎及多處受傷,大量出血當場死亡。
賴離開現場後四十分鐘,自行報警表示,已殺人要自首,但警方已知情,不符合自首要件。警方當天下午對賴酒精濃度檢測為每公升零點二四毫克;尿液送驗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全案依殺人罪送辦。
彰化地院由國民法官審理,案件審理時,洪翁的子女希望國民法官能夠重判,因父親與凶手不認識,但卻被殺害,情何以堪,「不要讓他出來害人」。
國民法官去年底審結,認定賴男是隨機殺人,具社會危險性,賴男有毒品等前科,屬累犯,對於刑罰反應能力薄弱,應予以加重其刑,依殺人罪,判刑十四年,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昨日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