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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疼沒治好砸診所 衝動男判3月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黃姓男子到牙科診所看診,質疑醫師未妥善治療其牙齒,害他牙疼,不但用腳踹門,還拿球棒砸壞玻璃門,黃男被告上法院。台南地方法院依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判他三個月,得易科罰金。
二0二四年二月廿二日傍晚,黃男帶球棒去診所看牙齒,當場把診所砸了,牙醫師不甘心受辱,事後照相並整理備妥相關證據和監視錄影帶,向轄區警分局提告;檢察官認為黃男行為觸犯醫療法,對醫事人員以強暴方法妨害其執行醫療業務罪及刑法毀棄損壞罪,提起公訴。
在法庭上,黃男辯稱,他只是要醫師給個解釋,並沒有要恐嚇醫師。
台南地院認為,黃男砸診所行為觸犯醫療法及刑法毀損兩罪,應以較重醫療法論處。黃男不思克制情緒,僅因懷疑牙醫師未妥善治療其牙齒,即恣意以強暴舉動妨害醫師執行醫療業務,損害醫病關係,減損整體醫療士氣,間接影響其他就醫病人及家屬權益與安全,應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