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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誆妙齡女被色鬼纏身 騙財又騙色需合體才能驅趕

記者陳金龍/南投報導

三十三歲張姓男子利用女子身體微恙且相信鬼神,設計女子主動找他化煞,張男竟稱女子是被「色鬼」纏身,需與他合體才能驅趕,過程中甚至謊稱色鬼索討紙紮冷氣、手機搭配網路吃到飽門號,令女子不察失身三次並被詐騙近十五萬元,四個月後女子才驚醒受騙報警。

張男事後為怕坐牢認罪外,也與女子和解並承諾賠償完畢,南投地院近日將張男以三個強制性交罪,各判刑一年一個月;另以五個詐欺取財罪各判刑二或三個月,法官因此宣告緩刑五年,但張男要向公庫支付十五萬元,另要提供二百四十個小時義務勞務。

判決書指出,張姓男子經人介紹認識二十多歲的女子,得知對方身體不舒服,謊稱是被「髒東西」煞到,因此假冒某女性網友的名義,傳訊息給該妙齡女,佯稱自己也曾受鬼神困擾,後來是找張姓男子幫忙才除煞,讓妙齡女子信以為真主動聯繫張男。

張男騙妙齡女是被色鬼纏身,因該色鬼太兇,花了十二萬元做法事祭改,且以「女子身體內遭色鬼放置不祥之物」、「女子體內有很多毒素」、「毒素多到還未清除完」為理由,強調「要與有法力的他性交,且要吞食其精液才能驅走色鬼和辟邪」,女子因害怕焦慮,相信張男的話,被騙色三次。

張男不只向該女子騙得現金十二萬元,又讓女子相信他需要電腦觀察和記錄處理色鬼過程,送給張男一部筆記型電腦;更扯的是,張男還掰出「色鬼要求紙紮冷氣機」、「色鬼要最新型iPhohe手機且要搭配網路吃到飽門號」,該女因此再給二萬元和門號通訊費一千元,女子共被騙財五次才憤而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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