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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爭取財報沿用覆蓋法 公會:有必要前提樂見多溝通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國內壽險業將於二0二六年接軌IFRS 17,有大型壽險公司擬爭取繼續沿用現行覆蓋法以維持財報穩定性,壽險公會理事長陳慧遊二十一日表示,目前提案尚未到公會討論,若要沿用存在一些必要前提,但樂見多溝通找更好解方,可幫助業界發展的事,公會會盡量支持。
在採用覆蓋法下,壽險業帳列PL(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的股票、基金若有評價波動,可計入其他綜合損益,而不必強制計入當期損益,一旦覆蓋法退場,壽險業持有帳列PL的投資資產評價損益,都將直接反映於當期損益中。
國內壽險業將於二0二六年接軌IFRS 17,現行帳列PL的股票、基金等資產適用的覆蓋法屆時將退場。近日有大型壽險公司主張,為避免影響財報穩定性,希望金管會可研擬適當接軌配套措施,例如讓壽險業財報可沿用覆蓋法。
陳慧遊表示,相信大型壽險公司會拋出此構想,一定有很強的原因支持它必須這麼做,此提案目前尚未至公會討論階段,若有壽險公司提案,會在公會內溝通後再向主管機關呈報。
陳慧遊並指出,除了和公會討論外,透過媒體說服外界也是重要工作,希望拋出提議的壽險公司多多和外界溝通訴求的原意及目的,樂見多溝通,看有沒有更好解方,可幫助業界發展的事,會盡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