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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止監、警聯合「打噪」 還居民寧靜新生活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近日汐止區民眾深夜時段遭到改裝車輛噪音滋擾,難以入眠,多次向汐止警分局反映,為展現強力執法決心,汐止警分局立即於昨(21)日21時至翌日1時,在汐止區改裝噪音車輛常出沒之路段,結合基隆監理站稽查人員,規劃路檢勤務,回應民眾的訴求。

昨(21)日汐止警分局以威力路檢、巡邏等方式,於噪音車經常出沒的汐止區康寧街及大同路等處設置攔查點,與基隆監理站攜手合作,在監理站人員的專業認定下,針對違規改裝車輛燈光、車身、排氣管等零件執行取締,藉以遏阻危險駕車及改裝噪音車歪風,2小時內共攔查百餘部汽機車,舉發違法改裝5件及通報噪音車9件。

(汐止警分局提供)

此外,在本次勤務中,汐止警方更舉發了無照駕駛3件、酒後駕車1件,亦攔查到了1名毒品調驗人口。根據統計,汐止警方今(113)年1至5月針對改裝車燈、排氣管未裝置防燙蓋、無照駕駛等違規行為,依道交條例第16條或第18條開罰違法改裝車輛,已分別取締192件及92件,依裁罰最高金額計算,處罰金額高達新臺幣122餘萬。

汐止警分局提醒,駕駛人使用未經主管機關噪音審驗或檢驗合格排氣管之車輛行駛於道路,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最高可處新臺幣30000元罰鍰,並可連續處罰;汽車車身、引擎、底盤、電系等重要設備變更或調換,不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施行臨時檢驗而行駛者,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最高可處新臺幣9600元罰鍰。

(汐止警分局提供)

汐止警分局長黃國政表示,若發現疑似有改裝車噪音滋擾,可至環境部「噪音車檢舉網站」(https://noisecar.moenv.gov.tw/public/home)上傳完整檢舉資料及影像進行檢舉,「警監環民四方」共同努力將噪音車趕出馬路。汐止分局分局長黃國政再次呼籲,汽、機車私自改裝排氣管製造噪音,儼然已成為道路公害,請勿為突顯個人喜好或吸引目光,而任意改裝車輛或拆除消音器,除能確保行車安全外,也避免製造噪音而影響他人生活品質,執行「環、警」聯合稽查攔檢勤務,藉由專業任務分工,共同執行防處作為,減少惱人噪音問題,還給市民安靜的生活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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