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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補兵員 服補充兵條件趨嚴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國軍恢復一年制義務役,內政部二十四日指出,為配合常備兵員額需求及服兵役公平;因此修正申請服補充兵役條件,刪除役男家庭為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可申請服補充兵役規定,以有效增補國家兵員。

內政部曾於四月二十三日起預告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第二條修正草案,六十天的預告期到六月二十四日為止。內政部指出,民國一0一年、一0二年因配合推動募兵制相關配套措施,及因應常備役體位役男轉服一般替代役超溢問題,放寬役男因家庭因素服補充兵役的申請條件。

內政部說,為配合常備兵員額需求及服兵役公平,因此重新檢視修正常備役體位役男因家庭因素申請服補充兵役條件。

內政部強調,現行法規定,役男家屬若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除役男及有照顧能力的家屬一人外,沒有其他家屬可照顧時,可申請服補充兵役。

修正草案則改為,役男家屬中直系血親、配偶或兄弟姊妹患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無其他家屬照顧才能申請服補充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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