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
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前要先自費數千元進行諮商,成推動門檻。末期病患、輕度失智、公告重症及居家照護整合等4大類對象,7月1日起諮商將納健保給付,預計下半年6萬人受惠。
隨著時代改變,生死議題不再是觸霉頭禁忌,台灣「病人自主權利法」2019年1月6日上路,保障成年人成為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其他經衛福部公告「無法治癒、痛苦難以忍受重症」,可選擇尊嚴善終。
《病人自主權利法》是亞洲第1部以病人為對象的專法,根據衛福部統計,截至去年底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人數累積6萬8000人,僅占國內成年人比例不到1%。與末期病人簽安寧緩和無須自費相比,不少醫療機構反應自費是預立醫療意願最大門檻。
簽下預立醫療之前,需要與團隊諮商,費用2000~3500元不等。健保署長石崇良說明,共擬會同意開放4類對象「住院時」預立醫療諮商費用健保給付,新制7月1日上路,推估健保花費約1.8億元。
石崇良表示,這次開放的適用對象為符合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末期患者、有自主行為能力輕度失智症患者、衛福部公告「難以忍受、無法治癒疾病」,以及仍有自主能力的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個案,預計全數約20萬人,「不會剛好這1年都有住院機會,預估下半年6萬人受惠」。